剛聽到一個很老的新詞兒----"懂事兒",說老,是因為小的時候,長輩們老用"不懂事兒"來誇獎我,說新,是因為有了新的解釋:要經歷過事兒,才能真正懂事兒。
許多人都把「懂事兒」和「懂道理」當成一回事,現在想想,還真不一樣。道理都是書上的,四書五經、黑格爾、唯心、唯物、哲學、管理,全是道理,腦子好點,多讀幾本書,就自然而然覺得自己"懂道理",不僅自己身體力行,還強迫按照別人聽從的所謂的"道理",最搞笑的,還是按自己的時髦道理,來要求幾十甚至上百年前的人。
所謂"事兒",是一定要自己用腳走的,紙上得來終覺淺,絕知此事要躬行,經歷過,而不是讀過,看過,或者是僅僅是想過。一定要自己一個腳印一個腳印的走過,才是實實在在的"事兒",然後在結合理論,形成的觀念,才是真正適合自己的。所謂的"道",首先是道路,然後才是道理。連路都斷了,還講鬼個理。
讀書的時候看柏楊版的《資治通鑑》,覺得他真牛,中國幾千年來的所謂鬼魅伎倆諷刺了個遍,很過癮。可前幾年重新看,突然覺得,那隻是書生之言,沒有太多實用的價值。古代的生產力、科技水平,甚至風俗觀念,決定了當初治國,只能用那種方法。柏楊的那些先進主張,聽起來很帶勁,但其實並不實用。
前段時間和一個老闆聊天,他說他最喜歡讀西方管理學,也曾經嘗試過,把一些理念導入到自己的公司,有些成功了,可大多失敗。碰過幾次壁以後,他明白了一個道理,做事兒只能看菜吃飯,沒有與那些先進理念匹配的人和環境,那理念就最好就先放一放,等時機成熟了,再實施。
硬要用現在的環境,現在的理論回過頭來要求幾十年前的人,不是沒事找事嗎?
牛頓說過,我之所以看得遠,是因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,可你不能因為站在巨人肩膀上,比巨人看得遠了,回過頭來挖苦諷刺巨人吧。
前幾天看了韓三篇,覺得他已經從一個旁觀者,一個攪局挑刺的人,慢慢得像一個建設者轉化。這一轉化,就發覺事情沒那麼簡單了,大道理誰都會喊,可要找出一條切實可行的路來,不是那麼容易的。
寫東西老離題,本來是想寫自己的,但不知怎麼就拐到爪哇國了。我從小就是個很"懂道理",卻不太"懂事兒"的人,有些鴕鳥,有些好高騖遠,有些不切實際。其實就事論事想一想,自己沒那麼好,可也沒那麼差,錯失過很多機會,可前面也有不少機會等著我。定下心來,想明白自己到底要什麼,然後琢磨個一二三四,一點一點的落實,前途未必不光明。那些過去的事兒,或許也真能轉化為養分。
不囉嗦了,做事去了
野史和正史哪個比較可信?看完網友分享,果然野史比正史更有意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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