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

一女子不滿父母給她分配的房屋比例,想多分房產,與父母兄弟姐妹發生爭吵,竟然放火把父母的房子燒了

上海,一女子不滿父母給她分配的房屋比例,想多分房產,與父母兄弟姐妹發生爭吵,竟然放火把父母的房子燒了。還揚言:"大不了放火統統燒光,誰也別想!"放之後卻還給警方說懷疑是她妹妹放的。近日,法院對該案做出判決。

原來,女子張某的父母身體一直不好,早早就召開過家庭會議,說將來房子給四弟40%,剩下的三姐妹各20%,當時大家都沒說沒意見。

但是,三年前,張某父親生病住院,住的最近的老二張某就提出,她去照顧父親,母親每月給她7000元。母親也同意了。

但是慢慢地,她聽了些風言風語,覺得自己照顧父親最多,該多分房產,開始心生不滿。加上疫情期間,母親被三妹接回家照顧,給她的照料費停了,她生活拮据,就想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,住到父母的房子裡。她覺得可以趁機搶占將來分房的主動權。

於是她就在家庭群裡說,自己要住過去,反正父母的房子也空著。沒想到大家全部反對。但她依舊開始經常去打掃衛生,準備搬過去。為防她私自處理房子,母親和大姐、三妹過去把房產證、戶口本取走了。這下可把她氣壞了,發短信說:""別把我惹急了,大不了放火統統燒光,誰也別想"。

沒想到之後,她真的放了火。所幸鄰居及時發現,報了火警,沒有造成大禍。

這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,父母的房子,人還在,就開始搶起了房子了嗎?搶不到,還要放火燒了,這是不讓父母住了嗎?

一、張某父母的房子該如何分?

在這個案件裡,張某放火的起因就是對父母分配房子的方案不滿意。

但其實,房子本來就是父母的財產,父母具有完全處分權,可以給大家平分,也可以全部分給某個子女,還可以全部遺贈留給外人,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。

而遺產的繼承,與贍養義務之間也沒有關係。即便父母把房子寫遺囑留給外人,子女也該盡贍養義務。

當然,在這個案件裡,父母召開家庭會議,在生前就對房子的處分做了分配,這也是留遺囑的一種方式。不過,這個遺囑事先告知了兒女,取得了兒女的同意,大家也有義務遵守。

那麼,如果父母沒有留下遺囑,沒有對房屋事先做出分配,張某將來能不能多分房產呢?
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:"繼承開始後,按照法定繼承辦理;有遺囑的,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;有遺贈扶養協議的,按照協議辦理。"如果沒有遺囑等特殊情況,父母去世後,房屋就該按照法定繼承處理了。

在法定繼承中,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,男女的繼承權是平等的。

而同一順位的繼承人,繼承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。也就是沒有特殊情況,張某按照法定繼承該分得25%的房產份額。這比她現在的20%,當然會多5%,但其實多得有限。

那麼,張某能不能因為照顧父親比較多,就該多分遺產呢?確實,《民法典》也規定"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,分配遺產時,可以多分。"但是,需要注意的是,這裡規定的是盡了主要扶養"義務"的繼承人,而不是照顧比較多的人。

因為照顧分有償和無償,在這個案件裡,張某雖然對父親進行了照顧,卻要求母親每月支付7000元,這顯然不是一種履行扶養義務的照顧。

所以,她不應該因此而多分房屋。

當然,即便不考慮多分少分的問題,她分20%的房屋,也比法定繼承少分了5%。但剛我們說了,這本來就是父母的財產,父母分不分,怎麼分都是父母的權利。

二、張某放火的行為該怎麼處理?

而張某為了這個問題,竟然放火燒房,這就不但是違背道德,更是嚴重的犯罪問題了。

刑法中,有8個犯罪被認為是極其嚴重的犯罪,其他犯罪是16周歲以上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,而這8個犯罪是滿14周歲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。

這8個犯罪就包括放火罪。

這是因為放火不僅會損害財產安全,更會嚴重損害周圍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。

所以,《刑法》才規定,只要放火,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的,即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,也需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如果造成人員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更是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所以,這個案件裡,雖然張某的放火行為沒有釀成大禍,但也被認定為構成放火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。


來源:家子說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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